与书为伴


来源:爱情163网 文章作者:aiqing163 录入时间:07-08-05 01:16:22
 
不知哪位哲人说过:“唯书有色,艳于西子;唯书有华,秀于百卉。”
书与我,如同我与影子,天天相伴,夜夜相随。
我爱上书,与书为伴也整整30余年了。书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和乐趣,给我平淡的生活注入了勃勃生机,与书为伴,其乐无穷,与书为伴,其情浓浓。
真正爱上书,对书入迷的是一本小人书,那是一本《杨家将演义》,那是用八毛钱从公社的商店里买来的,第一次看到怎么好看的插图,心中的滋味似喝了蜜一样,还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有这么一本书,当我拿着这本小人书去上学时,同学们看到我有这么一本书,都争相来夺,抢着要看。
从那以后,我便用一分一分的积攒下来钱,买了《说唐全传》、《封神榜》和《三国演义》等小人书。每一套书,我是看了又看。不知看了多少遍,那些故事也深深的映在了我脑海里,为我长大后读书奠定了基础。
可是那个时候,书少得可怜,家里又穷,根本没有钱买书,又加上我老家在偏僻的山村,离城里又远,也没机会去城里,所以我就天天看那几本不知翻了多少次的小人书,几乎达到了会背诵的地步。
读中学的时候,是在离家70多里的镇上的高中,记得有一次学校里整理出很多旧书,想把它们买了,现在想起来,那些书全是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教育读本,大多是毛主席语录之类的,由于缺少书,我偷偷的向老师要了几本,其中有一本我后来认为很有价值的书,那是郭沫若先生著的《李白与杜甫》,书很破旧了,连封面也没的,我当时就感觉到这是一本好书,拿回家里看,可惜看不太懂,但是我充满着对李白与杜甫的好奇和兴趣,还是勉强的把它读了下来,直到读大学时,我又拿出这本书来读,发现慢慢的懂了很多。后来在大学函授期间,我做了篇《李白与杜甫诗风艺术之比较》的毕业论文。我想要是没有当初的阅读积累,我是写不出此文的。
中学毕业后,有一次朋友带我去城里,见到一个摆旧书的地摊,忽然发现有一套《射雕英雄传》,那是由福建文学编辑部编印的,1984年10月印的一套单印本。那是我日思夜梦的书啊,我当时用口袋里尽有的5远钱买了下来,害得我连回家的路费也没有,好在那个朋友帮我填了路费,才回到家,那套书非常粗糙,但对我来说,如获至宝一样,回到家里,就仔细的读起来,被里面的精彩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着,记得那时,我一早起来就爱不释手的读,连饭也不忘记吃了,真有点废寝忘食的感觉,母亲不知叫了几遍,我才坐到饭桌前,但还是边看书边吃饭,母亲说你简直成了书呆子了。到了夜里就偷偷的躲在被窝里看,不到三天的功夫就把它读完了。
读大学的时候,我一下子发现了有读不完的书,整夜往学校的图书馆里跑,这个时候我读的最多的是一些唐诗和宋词,特别是宋词,苏轼、周帮彦、李清照、辛弃疾、和李煜的词是我最喜欢的。为此我做了大量的摘记,至今还珍藏在我的书柜里。
除了在学校里读外,我渐渐的爱上了藏书,同寝室的小单也是个爱书之人,我们就一到礼拜天,往城里的书店里跑,看到好书宁可吃得差也要买下来,有时见到一本自己喜爱的书,看看价钱实在有点贵,也只好望书而兴叹,等积够了钱再去的时候,书早已卖完了,又是一阵遗憾。这样,三年的大学生活里,我也不知道读了多少书,买了多少书。记得毕业时,除了一条棉被之外,就是三大袋书了。
参加工作之后,手头也有了几个钱,考虑到日后的生活需要,想把钱积攥一点,但还是少不了去书店,一去书店,又是捧回一大包的书。出门在外时,要是街上有摆旧书摊的,必定要去看看瞧瞧的,记得有一次去苏州游玩,和同事们走在大街上,发现一个摆书摊的,我还是旧情复发,跑了过去,竟在那书摊上买到了两本好书《中国古代寓言故事选》,给我的教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。
到现在为止,家里的藏书也不下千册,有大量的文学类的书,有的书也看过好多遍,但每一次看,依然有一中新鲜的感觉,每一次都会有一种新的收获。
结了婚,成了家,孩子也渐渐的长大了,家里的事务也多了许多,工作也忙了,但对读书的兴趣依然没减,每到下班,吃完晚饭后,沏一杯清茶,坐在书桌前,拿起自己心爱的书,默默的享受书中的情意,每每读到伤心之处,还会心头隐隐作痛,和书里的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,虽谈不上读书的最高境界,但也略知其中一味。由于大部分时间放在读书上,家务也全由妻子一人操劳,因此常常遭来妻子的责怪声,说我简直是个书痴,还说我不务“正业”。在我的影响之下,本来不爱读书的妻子也渐渐的喜欢起读书来了,一家三口坐在书房里,各自看着自己的书,俨然像一个知识分子家庭。不过书倒是少买了,因为有了电脑,大量的书可以在网上阅读了。有时在电脑前一坐,竟是三、四个小时,竟忘记了冬的寒冷、夏的酷热。哎!谁叫我怎么爱看书呢!
与书为伴的日子里,我真的好精彩! 转载请注名,出自爱情163网 www.aiqing163.com

编辑整理:雨萱 阅读次数:
 

相关主题:

    数据载入中,请稍等...

网友评论

发表评论